一名35岁离异女性带着8岁儿子,从事会计工作月薪约6000元。离婚三年后经家人介绍结识37岁小学体育教师男友,对方同样离异带同龄儿子。双方谈及再婚时,女方希望男方房产加名作为婚姻保障,同时保留前夫所给房子留给儿子结婚使用,并提出不要彩礼但需工资自主存款。
男方拒绝房产加名要求,反提议女方出售现有房产,部分款项用于共同首付购买新房,登记两人名字并由男方承担还贷。女方担忧此方案影响儿子未来权益,且认为男方工资还贷后所剩无几。
双方争议涉及民法典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,强调未出资方难以获得产权。主持人指出双方互相算计的心态,认为女方要求加名与保留房产存在矛盾,男方提议实则提供共同财产建设途径。最终建议若无法达成共识,需重新考量婚姻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