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九九七年,陕西省农民侯一娃因被诬陷偷窃山羊,被带至桥底派出所后遭遇刑讯逼供致死。代理所长王忠福及多名辅警涉案,法院最终判处王忠福等人有期徒刑,但判决后王忠福和另一名涉案人员侯军社却未及时收监,长期逍遥法外。
直至二零一五年,因王忠福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被村民实名举报经济问题,才被重新逮捕并收监。法院解释称,当年因执行干警未能找到二人,案件被归档后遗忘,导致判决书延误送达十四年。
侯一娃家属获得十三点四万元赔偿金,其妻子用这笔钱盖房并改嫁,带领子女开始新生活。案件暴露执法程序漏洞,凸显司法执行环节的严谨性亟待加强。
秋天:这都不算,怎么样才算?